EF English Centers的英語課程已獲認可為香港資歷架構下頒發專業資歷的評估機構*,並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每位申請人在修畢整個英語課程,並於指定語文課程基準試(例如 TOEIC® 國際溝通英語測驗)取得相關成績要求後即可申領發還有關的課程資助。
以上資歷架構登記有效期:01/04/2023 至 31/03/2025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A”(香港居留權)、“R”(香港入境權)或“U”(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
申請人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必須年滿18歲(需已獲取錄並在開課前支付學費)。
從未曾申請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的申請人;或於2022年8月1日前已開立帳戶的申請人,不論其帳戶過去是否已結束,均可以就2022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基金課程申請發還款項。
新的申請人可申領合共最多25,000港元的資助。已開立帳戶申請人可申領新增的5,000港元資助,以及原有的20,000港元資助中尚未申領的結餘(如有)。首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即學員須自行承擔的費用的百分比)為課程費用*的20%,而餘下15,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則為課程費用的40%。
*課程費用指有關課程的學費,以及只適用於修讀語文能力課程的指定語文基準試(如適用)考試費用。其他費用(如逾期罰款及更改課程的費用等)均不計算在內。
申請人在基金課程開課時必須年滿18歲,及於成功修畢課程後的一年內(註:根據成功修畢課程日期或指定的語文基準試的考試日期(如適用),以較後者計一年內)遞交申請。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由2022年8月1日起,申請人只需填妥申請表格 [SFO 313 (2022)] 及提交所需文件,便可同時申請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及發還款項。此申請表格亦適用於之前已開戶之申請人,單就發還款項而作出的申請。
電子申請
為節省紙張及簡化申請程序,申請人可選擇在網上填寫及遞交「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的電子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申請人須於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列印申請表格並在丁部聲明書簽署或列印已使用「智方便」作數碼簽署的申請表格,然後交予就讀的院校/培訓機構蓋印證明申請人已成功修畢有關課程。申請人須於遞交網上申請表格起計一個月內,把已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視收到申請表格當日作遞交申請的日期。
如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收到申請表格當日,持續進修基金已沒有可供運用的款項,申請人縱然符合申請資格,亦不會獲得批核。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在適當的時候在持續進修基金網頁上載有關通告。
紙本申請
申請表格 [SFO 313 (2022)] 可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或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也可從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網頁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院校 / 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連同所需文件副本 [即香港智能身份證、單程證(如適用)、繳付課程費用的證明文件、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語文基準試成績單(如適用)、繳付語文基準試考試費用的證明文件(如適用)及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 / 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 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地址 :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申請人亦可把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副本放入設於以下地點的收集箱 / 投遞箱內。請注意各收集箱 / 投遞箱的開放時間。
(I) 長沙灣政府合署(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學生資助處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公眾假期除外)
長沙灣政府合署地下大堂內,巿民須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內進。
開放時間: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全日開放)
(II)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門外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申請人必須在成功修畢一項基金課程後的一年內就該項課程遞交申領資助的申請,並須在指定的基準試中(如 TOEIC)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的成績。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一切資料皆以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的官方發佈為準。如欲了解更多有關申領持續進修基金的最新資訊或相關申請要求,歡迎瀏覽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網址。)